看到這篇 Palm Pre's iTunes Compatibility Nudges iPhone 的報道說,最新推出的 Palm Pre 智能手機,可扮成蘋果電腦的 iPhone / iPod ,經由 iTunes 傳送音樂、影片和相片,而不約而同地,幾名專欄作家也認為 Palm 侵犯了蘋果的專利,將會和蘋果在法庭見面。但除此之外,我卻看到商機,首先,Palm Pre 的用戶可透過 iTunes 購買音樂和電影,放在手機上欣賞,以 Pre $199 的手機售價,用戶一定不少,這可為蘋果帶來不少的收入。
另一方面,蘋果的高層與律師商議好之後,應會發律師信給 Palm,可預見經一輪法庭鬧劇之後,Palm 賠錢給蘋果,之後是公報建立什麼策略伙伴,Pre 的用戶可共用 iTunes…難道人家把賣歌賺錢的平台強行的送給你,你還可狠心拒絕又告到人家破產嗎?
另外,蘋果受到 Palm 的啟發,開始研發 iTunes 與其它手提電話兼容的可能性,那時,可能會出現 iTunes for S60 或 iTunes for Windows Mobile 等等。
以上內容純屬預測,請留意將來事情發展。
在 iTunes for your non-Apple phone/MP3 device 推出之前,可用 iTunes Agent 這程式將你的MP3 經 iTunes 傳送到你的手機或 MP3 Player 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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